(转发)2013学年本科生(在校生)交费须知
2013学年本科生(在校生)交费须知
2013学年将从
一、交费时间与方式
请您在
根据《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的规定,学生医保个人应交费作为学校代收费项目,按参保地交费标准代收,并按时足额交到社保征收部门。医疗保险费标准暂定100元/年(广州市医保局新的个人缴费标准未定,待新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如属低保等学生,经申请、审核享受民政资助的,学校将已代收的医保费退回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学校将委托银行在
二、交费票据的发放及保管
学校在扣费后将分批打印收费票据并下发到各院系学工办,学生可到所在院系领取票据。收费收据作为学校收费和学生退费的重要凭证和依据,请切记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赴其他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杂费存入个人银行卡内。若已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可免予交纳交换期间的住宿费。请注意,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以便宿管部门重新调配;离校前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学校将为其保留床位,学生应按相应标准交纳住宿费。
(二)港澳台学生的交费标准、交费方式与内地生一致。
(三)学生未按时交费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成绩查询、选课、四六级英语考试报名等事项的办理,网上注册也无法按时完成。欠费的同学,学校将根据《BEAT365唯一官网学生缴费规定》(中大财务[2006]1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在交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电话:84036866-3
E-mail:cwcxf@mail.sysu.edu.cn。
财务与国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