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四期项目申报指南
各位老师: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简称市科创委)现发布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四期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共包括四个专题,具体如下:
专题一:精准医疗新技术及应用研究。
专题二:重大传染疾病防治新技术及应用研究。
专题三: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技术创新及转化应用。
专题四:重大慢性疾病早防早诊早治新技术及应用研究。
各专题申报内容及要求请查阅附件一: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四期项目申报指南
备注:每个单位同一专题不超过2项,同一单位同一专题获得立项不超1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项目产生的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须在广州市。同一法人单位牵头申报本期同一专题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法人单位牵头获得本期同一专题立项不超过1项。
(二)鼓励开展联合申报、协同攻关,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实施多中心联合试验。要求围绕各专题的重点支持方向,3个或以上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中须包含广州地区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应有明确的合作协议。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原则上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本专项1个项目。已获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立项且项目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期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我市其他科技计划中有在研项目的不受限制)。
(五)须由项目联合承担单位中的企业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配套资金额度不少于企业实际获得财政支持经费。
(六)在广州市科技计划中已立项或已入库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对申报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经费支持方式
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四期项目总支持经费1亿元,每个专题支持经费2500万元。项目采取一次性论证,分两期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第一笔经费(项目支持经费总额的50%),经中期检查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后,拨付第二笔经费(项目支持经费总额的50%)。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须提供联合申报各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位证书。
5.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
6.自筹资金承诺函。
注:参加外单位项目必须做足水电费2%以及管理费5%,否则不予立项;各附属医院参与外单位项目申报请按本单位要求执行。
六、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一)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
1. 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下午5时。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压力过大而导致提交不成功的,责任自负。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提交项目。
2. 网上推荐时间。
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11月27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推荐项目。
项目经组织单位推荐至市科创委后,项目将不再返回修改。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项目经学校推荐至市科创委后即可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八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在封面标注)。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于11月28日(周一)前报送学院科研办。
七、联系方式
(一)对指南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要求有疑问,请致电:83124045、83124145。
(二)申报过程违规行为投诉电话:83722183
(三)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83491531。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
医 科:黄 鹏, 84110463,huangp55@mail.sysu.edu.cn
附件一: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四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科研办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