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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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BEAT365唯一官网各位同学:

接学校相关通知,现在学院内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本科生不得参评。

 

二、具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

1、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10%(包括10%),同时获得该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规范上报材料

1)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在“奖学金申请系统”上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具体要求:

① 表格为1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填写完整,不得有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②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填写“2014-2015学年”;

③ 表格中所有的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④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⑤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⑥ 表格中“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⑦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充足,能明确体现出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⑧ 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必须亲笔签名,不得有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⑨表格“院(系)意见”中,必须由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能只是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或者成绩排名在前50%,或者比上学年度进步十名或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经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三、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20121个,20131个,20141

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3个,20133个,20143

 

四、评选时间

98日前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进行申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73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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