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唯一官网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BEAT365唯一官网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
征兵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大学生兵员征集的规定,我校2015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扎实做好本年度的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国梦、强军梦”目标,从“立德树人、固国安邦、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出发,落实2015年全国大学生征兵网络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努力完成今年的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我校征兵工作在广州市海珠区和越秀区区委、区政府、区武装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成立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办公室。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各项事务的具体执行。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焕文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邓少芝 丘国新 古添雄 陈文波 陈险峰
陈望南 李明章 莫 华
(二)征兵工作办公室
主 任:古添雄(兼)
成 员:卓 猛 周 军 谢 华 陈日辉
三、征集对象、条件和优待政策
(一)征集对象
我校(含南方学院、新华学院)在校大学生、2015届毕业生及2015级新生(既可在学校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本人自愿且符合征集条件。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1)男生
本科2015级新生:17至21周岁(1994.1.1-1998.12.31)
本科在校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
本科应届毕业生、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1.1.1-
1998.12.31)
(2)女生
本科2015级新生:17至19周岁(1996.1.1-1998.12.31)
在校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
2.文化条件:全日制本科(含2015级新生、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及以上。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2003〕1号),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印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2003〕国征字第2号)以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待政策
1. 有关学业安排、复学、奖励、减免学费、升学、就业等优待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和《关于印发<BEAT365唯一官网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优待办法>的通知》(中大武装〔2012〕4号)等文件执行。
2. 大学生入伍后,在部队选取士官、考军校、提拔干部(毕业生)、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凡我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均可享受广州市海珠区(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新华学院)或越秀区(北校区、南方学院)非农业户口应征青年的同等优抚标准,具体是:服役期间每人每月补助600元;退役后的就业安置补助金标准为“服役期间全区职工的平均收入”(2013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就业安置补助金为海珠区135872元和越秀区146800元)。
四、报名方式
2015年度征兵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30日,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报名流程详见BEAT365唯一官网国防教育网http://wzb.sysu.edu.cn→首页综合信息栏→征兵报名流程)。学生报名完成后,请及时登陆BEAT365唯一官网国防教育网首页“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并致电学校武装部(020-87332253)登记备案。
五、组织实施
根据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4月底—5月中旬)
领会上级征兵工作精神,拟定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实施计划,做好应征人员报名参军的前期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5月中旬—6月中下旬)
通过贴挂征兵宣传横幅,召开宣讲会、网页宣传以及发送短信等形式,营造征兵氛围,做好大学生应征的思想发动和报名工作。
第三阶段:体检政审(7月上旬—8月中旬)
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统一时间安排,组织报名应征的青年进行初检、初审,按时做好送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认真做好政治审查工作。
第四阶段:审批定兵(8月中下旬)
坚持择优定兵原则,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衡量,优先批准政治思想表现好、文化程度高和参军意愿强的大学生入伍。
第五阶段:交接运输(9月上旬)
做好交接和欢送新兵工作。
第六阶段:工作总结(10月)
对本年度征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新兵在部队的情况开展跟踪教育,落实好入伍优待政策。
六、具体要求
1. 学校武装部负责统筹本年度征兵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国家征兵政策精神和学校征兵工作的安排,落实好我校征兵工作任务。
2. 学校教务处做好入伍学生的学籍保留及课程管理安排等工作。
3. 学校学生处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等工作。
4.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结合就业工作,在应届毕业生群体中加强征兵宣传和动员力度,鼓励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5. 学校各学院、直属系要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思想宣传和发动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应征,配合学校武装部落实征兵工作的各项阶段性任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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