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24
各位老师: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认真查阅并积极申报。并注意以下信息:
1. 拟申报的老师如果暂无申报系统账号,请尽早反馈给我,我将给予创建账号,以便及时登录系统申报。
2. 2016年2月18日前,交纸板申请书初稿1份到学院科研办,届时将请相关专家进行修改或点评。
3. 2016年3月7日前,交申请项目电子版材料。
4. 2016年3月10日前,交申请项目纸质版材料;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至少一份原件)。
请项目申请人依时填报申请材料。如有不明之处请反馈学院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黎青 蔡彤彤,
联系电话:87334851;87332134。
BEAT365唯一官网科研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等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我校集中接收申请项目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为提高重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杰青、优青等项目申请质量,我院将于3月上旬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议,请这些项目申请人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送纸质申请书初稿一式三份至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
3、各二级单位可结合实际提早确定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并统一收集本单位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至少一份原件)连同单位申请函与申请项目清单(模板参见附件1)于学校规定时间前报送至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博士后项目需单独报送,不能混入其他项目类别中);请项目申请人依时填报申请材料,我院不受理个人申请!
4、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向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联系添加用户。
2、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亦请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负责核实。
三、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我校科技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附件2)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附件3)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附件4)。我校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应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附件2)中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和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附件4)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5)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附件4)。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须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向所在二级单位报送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等材料一式两份(至少一份为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5、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四、二级单位事项
1、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组织好申请工作,通过宣传、讲座、评议等措施提高申请书质量,尤其对新入职的申请人要加强辅导,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我院将于2月下旬对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举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于涉及伦理、生物安全的申请项目,二级单位应做好相关论证审批并出具纸质证明;对于创新研究群体、杰青等需要学校及学术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模板参见附件6)的申请项目,请二级单位主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3月1日前交我院统一办理,电子版请发送liangy@mail.sysu.edu.cn邮箱。
3、我院将于2016年 3月16-17日对全部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并按项目类别及学科代码进行排序,届时请申请项目数超过50项的二级单位派1名科研管理人员来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协助工作。
五、其它事项
1、我校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于2016年3月1日前向学校提交由博士后申请人、合作导师和所在二级单位共同签署的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7),保证博士后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我院审核批准后,统一出具学校书面承诺。
2、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协议(模板参见附件8)并于2016年3月1日前报送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审核。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3、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校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再凭所在二级单位介绍信到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同时还需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我院辅助超项检查。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
理工文科联系人:许文、范丹琳
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
医科联系人:蔡南乔、陈诗颖
电话:020-87333941、87331760
附件:
1、单位申请函及申请项目清单(模板)
2、申请须知
3、限项申请规定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5、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6、推荐意见(模板)
7、博士后申请承诺书(模板)
8、合作申请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