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3学年本科生(在校生)交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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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学年本科生(在校生)交费须知

 

2013学年将从2013812开始,为做好新学年在校生交费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交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与方式

请您在2013731日前将应交纳的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等)足额存(汇)入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开立的个人银行卡内。学生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各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作书面登记。

根据《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的规定,学生医保个人应交费作为学校代收费项目,按参保地交费标准代收,并按时足额交到社保征收部门。医疗保险费标准暂定100/年(广州市医保局新的个人缴费标准未定,待新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如属低保等学生,经申请、审核享受民政资助的,学校将已代收的医保费退回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学校将委托银行在201381日起划扣费用,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存(汇)入学宿费,以致代扣费用不成功者,网上注册将无法依时完成。在此之前,请确保用于交费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余额需比应交学杂费总额多1元以上(1元为账户应保留余额),如学费5160元、住宿费1500元、医保费100元,则存入金额应在6761元以上。考虑到异地存(汇)款手续费的问题,请在存(汇款)后查询账户余额以确保能够足额扣费。

    二、交费票据的发放及保管

学校在扣费后将分批打印收费票据并下发到各院系学工办,学生可到所在院系领取票据。收费收据作为学校收费和学生退费的重要凭证和依据,请切记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赴其他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杂费存入个人银行卡内。若已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可免予交纳交换期间的住宿费。请注意,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以便宿管部门重新调配;离校前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学校将为其保留床位,学生应按相应标准交纳住宿费。

(二)港澳台学生的交费标准、交费方式与内地生一致。

(三)学生未按时交费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成绩查询、选课、四六级英语考试报名等事项的办理,网上注册也无法按时完成。欠费的同学,学校将根据《BEAT365唯一官网学生缴费规定》(中大财务[2006]1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在交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电话:84036866-3

E-mailcwcxf@mail.sysu.edu.cn

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2013年6月17